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科学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传统产业研发及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4号),现就2018年传统产业研发和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支持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如互联网)的融合项目,支持科研、人才培养以及技艺传承大师工作室(已支持过的不能重复申报)的建设, 支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项目、特色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只重点支持浏阳、醴陵主产区项目建设,适当支持宁乡、攸县、临澧、临湘、宜章、永兴、祁阳七个过渡产区县市项目建设。主要支持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和应用,烟花鞭炮产业的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高产品安全性以及环保型产品的研发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请传统产业研发和技改专项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的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金申请表;
(三)项目单位申请报告:项目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及构成、资产及员工、技术及装备水平、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近三年获得的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得的主要荣誉以及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项目情况,包括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研发内容、项目建设研发目标和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已完工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
(五)申报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必须提供大师情况介绍材料和证明材料,与大师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六)法人营业执照、地税、国税登记证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七)申报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需提供平台投资、运营、服务情况;
(八)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省属企业项目经省企业相应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省企业主管部门向我厅提出资金申请并附企业相关资料;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以“X财企〔2017〕XX号”文件形式向我厅提出资金申请并附企业相关资料,其中省直管县市项目抄报市州财政部门。
(二)各市(州)县、单位要精选项目,严格控制项目申报数量。项目分传统产业项目、传统工艺美术项目和企业研发与技术改造项目三块分别填写申报。传统产业只受理陶瓷、湘绣和花炮产业项目申报,其中花炮类只支持我省浏阳、醴陵主产区和宁乡、攸县、临澧、临湘、宜章、永兴、祁阳七个花炮过渡产区的项目,湘绣类只受理湘绣生产企业的研发项目和大师工作室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受理湘绣流通销售企业项目和基建等项目。企业研发和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每个市州和省直管县市均可申报,每个省直管县上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各市州上报项目数(含所辖区项目)不超过4个,其中至少2个为企业研发类项目(超过申报限额的按申报文件顺序取有效申报数)。
(三)所有资金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财政厅,《2018年湖南省传统产业研发和技改项目市(县)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内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须在“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注册并申报。
(五)已经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经申报了其他专项资金的项目,不要重复申报。省直企业主管部门、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对本级所申请项目应认真审查把关,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9日
【本站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该篇文章,主要解读科技咨询知识及传递、交流政策奖补信息,以便您学习或了解政策知识,请不要用于其它用途;
2、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并非来源于本网站,更非本网站提供,与本网站无关,系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本网站对于该类商标、标识不拥有任何权利;
3、本网站不对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
4、本网站不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仅系客观性描述,如您需要了解该项目详细的资讯,请您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